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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款
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08/08/19
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08/09/05
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1)減資前:本公司實收資本額305,489,000元,流通在外股數29,888,900股,
(已扣除庫藏股660,000股),每股淨值為10.19元。
(2)減資後:本公司實收資本額270,489,000元,流通在外股數26,388,900股,
(已扣除庫藏股660,000股),每股淨值為11.54元。
上述資料依108年06月30日財務報表計算。
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
(1)本公司為辦理108年度減資換發股票,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
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二十七條規定,訂定換股
作業計畫書。
(2)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含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30,548,900股,
(3)本次減資新台幣35,000,0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3,500,000股,用以改善
財務結構;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
少之。
(4)減資比率:11.45704%。
(5)減資後換發之普通股股份總數及總金額:
減資後之普通股總股數(股):27,048,900股。
每股金額(元):10元。
減資後之普通股實收資本總額(元):270,489,000元。
(6)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全部採無實體發行),依「減資換發股票
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885.4296股
(即每仟股減少114.5704股) ,每仟股退還新台幣1145.704元;減資後未滿壹
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減資換發股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
構辦理合併湊成整股之登記,拼湊後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按面額以現金支付
(計算至元為止),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7)本次減資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票相同。
(8)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a.減資基準日:108年08月20日。
b.舊股票興櫃最後交易日期:108年10月07日。
c.舊股票停止買賣期間:108年10月08至108年10月18日。
d.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期:108年10月13日。
e.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8年10月14日至108年10月18日。
f.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108年10月18日。
g.新股票開始櫃檯買賣與舊股票終止櫃檯買賣日:108年10月21日。
h.前項作業日程若因主管機關相關規定變動或核准日期調整或客觀環
境影響致相關作業日期需變更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9)本次換發股票之程序及手續:
a.舊股票已辦妥過戶手續者:請股東攜帶舊股票、原留印鑑、集保存摺影
本、換發股票申請書及無實體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
構辦理換發及劃撥作業。
b.舊股票買進未辦理過戶手續者:請備妥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買進
報告書(或證券交易稅單)、集保存摺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印鑑,
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先辦理過戶手續,再予以換發。並依前款辦理換
發及劃撥作業。
c.原已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逕由臺灣證券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
有限公司於新股上興櫃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股東無須辦理
任何手續。
d.換發地點: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安和路一段27號6樓
電話:(02)2563-5711
(10)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如因主管機關之核
備有必要調整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11)本計畫書洽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報請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核備後辦理之。
5.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減資案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8年08月19日金管證發字
第1080326314號函核准申報生效。
經濟部中部辦公室108年09月05日經授中字第10833556850號函核准本公司
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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