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疑賤賣兩筆不動產涉掏空?中信金兩大聲明澄清
鉅亨網記者陳蕙綾台北 2019-07-17 20:12
前中信財務長張明田遭檢調懷疑賤賣中信金 (2891-TW) 不動產,從中獲取近億佣金,中信金今 (17) 日晚間發布兩聲明澄清,強調陸續調整底價過程均是鑑價公司所出具意見,並依照公司決策流程充分討論且呈請董事會決議後進行;至於出售臺南市東區北門路不動產案,也有參照鑑價公司所出具意見辦理,希望不要造成投資人與社會大眾的誤解。
首先,針對松壽大樓部分,中信金表示,坐落臺北市信義區的前總部大樓松壽大樓於 2015 年 11 月間以公開招標方式順利處分出售,然在出售前的作業過程中,因考量該區段位址優越,未來將設立分行甚至因應業務所需擴大規模,故保留所有權 5%,同時也保留未來興建新大樓所有權 20% 的承購權利,與整棟建築的優先承買權。
中信金解釋,原松壽大樓內的「新舞臺」因遭臺北市政府評定為文化景觀,並要求未來在松壽大樓原址興建的大樓必須保留並重現「新舞臺」風貌,造成可使用空間減縮,因而影響投標意願與價值。
中信金表示,加上在該作業過程中,臺北市不動產景氣已不如先前蓬勃,故參與投標情形亦不如預期,在這些多重背景因素下,曾發生兩次流標,為求順利標售,始參照外部獨立鑑價公司所出具的專業意見,逐步將出售底價自新臺幣 215 億餘元經過兩次調整,最終調整為新臺幣 151 億餘元,此一陸續調整底價過程均是鑑價公司所出具意見,並依照決策流程充分討論且呈請董事會決議後進行。
第二,針對 2012 年 8 月間出售臺南市東區北門路不動產案,中信金表示,因為該不動產為中信金無自用計畫的閒置資產,依照銀行法規定,原本即應儘速處分,然因該不動產座落區塊畸零、房舍亦不堪使用致處分不易。該案於接獲承購需求後,承辦人均依照公司規定流程並參照鑑價公司所出具意見辦理出售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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