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8/07/152.公司名稱:定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鉅亨網6.報導內容:『PCB廠定穎傳將出售桃園廠有助財務表現』7.發生緣由:純屬媒體自行臆測。8.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澄清。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營運正常,一切事宜皆依法令規定辦理,相關資訊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