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材:澄清工商時報對本公司之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08/07/12
2.公司名稱:精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6.報導內容:
...法人看好精材第二季營運有機會損平...
...下半年可望逐季維持獲利…
...隨著下半年新一代屏下指紋辨識模組開始轉向導入WLO技術,精材可望
直接受惠。
7.發生緣由:
本公司對於上述報導產品內容毫無所悉,亦未對外提出任何營收獲利預估。
上述報導均為媒體或法人自行臆測,請投資人審慎判斷,以保障自身權益。
本公司所有財務資訊悉依規定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佈。
8.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澄清媒體報導。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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