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於民國108年06月12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分派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740,894,382元,每股配發金額依除息基準日民國108年08月09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計算之,每股配發新台幣0.9元,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二、現金股利預計於民國108年08月30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發放。三、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