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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生華:澄清工商時報108年7月9日B04版相關報導及補充公告本公司增補與因華生技簽訂之CRTA產品海外授權書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08/07/09

2.公司名稱:東生華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108年7月9日B04版

6.報導內容:....依當初東生華與因華協議,東生華將擁有台灣和大陸的權利,因華

可分潤一成的利益;而除台灣和大陸的權利則歸因華所有,但東生華則享有此些區域

二成的利益。....今年因華拿下C08001台灣和大陸權利,並重新修改協議下,未來

東生華將可分潤二成的利益,亦即此新藥授權案,東生華可享有二成的利益。

7.發生緣由:依據本公司與因華簽訂之海外授權書及其增補合約對交易條件

負有保密義務;關於媒體報導之分潤內容為媒體之臆測。

8.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予以澄清。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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