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九條。二、公告事項:(一)本公司108年第2季(108/4/1~108/6/30),員工申請執行認股權憑證執行而新增發行458,750股。(二)股票過戶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86-5859)。(三)換發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三、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