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新: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8/07/02
2.公司名稱:華新麗華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6.報導內容:法人估,華新第二季本業雖有獲利,要靠認列華新科及華邦電等轉投資獲利
挹注,EPS有望破0.5元。
7.發生緣由:澄清108/7/1網路媒體報導
8.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澄清
9.其他應敘明事項:媒體發布之每股盈餘均為法人預估,一切數據依本公司在公開資訊觀
測站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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