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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洋科:公告本公司108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8/06/2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馬堅勇


董事:黃啟峰

董事:財團法人榮仁文化藝術基金會代表人:黃俊義

董事:台灣鋼鐵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輝政

獨立董事:吳美慧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本公司營業範圍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獨立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

經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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