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榮公司:經濟日報本(3)日C7版報導本公司「租地掀波,唐榮官民股互槓」一文,澄清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4/12/03
2.公司名稱:唐榮鐵工廠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6.報導內容:「唐榮董事會對重大決策出現爭議,董事會通過
的新竹土地出租案,部分董事認為程序有瑕疵提出假處分,
將全案凍結,唐榮官股與民股意見不一對簿公堂,引起市場注目。」
7.發生緣由:本案主要係因民股董事對本公司土地資產之經營管理意見歧異,
民股股東聯煒公司向高雄地方法院聲請假處分,禁止本公司執行
本(17)屆第3次董事會通過出(增)租部分新豐工業區土地予承租人
台車、崴立及力成公司。
8.因應措施:
1、本件假處分聲請案已進入司法程序,目前仍待法院裁定中,本公司
將視裁定結果,採行必要之作為。
2、本公司董事長為經濟部股權代表,並代表本公司擔任轉投資台車公司董事,
所維護者係為本公司之利益,董事會審議台車公司增租案並無有利益迴避之需要;
另台車公司增租本公司新豐土地案,出租條件與其他承租人並無二致。
3、本次出(增)租新豐工業區土地案,由於承租人「力成公司」尚未確定是否承租,
估計可挹注之年租金收入介於2300萬元至3940萬元之間。
4、由於不銹鋼產業景氣寒冬,本公司雖土地資產雄厚,惟為永續經營及維護股東
權益,本公司將持續積極活化不動產,以創造土地資產更高之價值。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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