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基材料:公告本公司108年度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競業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9-06-19 19:40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8/06/1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李焜耀,本公司董事
(2)佳世達科技(股)公司,本公司法人董事
(3)佳世達科技(股)公司代表人陳其宏,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4)游克用,本公司董事
(5)明基電通(股)公司,本公司法人董事
(6)明基電通(股)公司代表人李文德,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7)葉福海,本公司獨立董事
(8)陳秋銘,本公司獨立董事
(9)盧煜煬,本公司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項目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席,
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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