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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7年第10701383號、107年第10701401號、107年第
10701403號、107年第10701437號
4.事實發生日:108/06/18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對本公司103年7月
4筆進口交易認為有違反相關法令之情事故逕行裁罰。
6.處理過程:本公司將申請復查並提出抗告。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58,426仟元。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將申請復查並提出抗告。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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