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科材料:本公司股東會決議通過解除第七屆蔡董事松釗新增加職務之競業禁止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9-06-13 16:40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8/06/1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蔡松釗,本公司董事長。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股東會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蔡松釗,本公司董事長。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寧波華揚鋁業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浙江省奉化市高新技術開發區四明東路288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從事鋁相關產品製造及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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