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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107年度盈餘分派案業經108年6月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 二、本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33,601,68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1.2元。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 三、本公司董事會謹訂108年7月10日為除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108年7月6日起至108年7月10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民國108年7月5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準)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許昌街17號2樓、電話:02-23611300)辦理過戶手續。 四、本公司謹訂108年8月2日起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予各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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