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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108年05月2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於107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新臺 幣362,947,000元分配現金股利(普通股每股2元分派現金股利)。 2.訂於108年06月27日為除息交易日,108 年07月05日為現金股利配息基準日 ,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8年07月1日至 108年07月5日止停止過戶轉讓登 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因最後過戶日108年06月30 日適逢例假日,請於民國 108年06月28日前 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 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辦理過戶 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8年06月30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 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 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3.現金股利預計於民國108年07月26日發放。 4.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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