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大機電:本公司接獲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庭通知書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9-05-30 17:00
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永大機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8年度訴字第2118號
4.事實發生日:108/05/30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接獲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庭通知,
原告株式會社日立製作所等對本公司提出撤銷108年度第一
次股東臨時會決議。
6.處理過程:已進入法律程序。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目前尚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擬委請外部法律顧問評估,並依臺北地方
法院民事庭通知書記載,應於民國108年7月3日到庭進行言詞辯論程序。
9.其他應敘明事項:審理結果依法院判決為準,並再行更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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