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光訊:本公司108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9-05-28 18:40
第22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8/05/2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林資智
獨立董事:陳俊哲、李文豪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雷同或類似之公司,並擔任董事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董事:林資智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蘇州卡利肯新光訊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林資智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蘇州卡利肯新光訊科技有限公司:蘇州工業園區勝浦鎮瑞慈巷2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蘇州卡利肯新光訊科技有限公司:設計製造用於投影機,車燈照明等玻璃製品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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