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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創光電:本公司不繼續辦理一○七年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有價證券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16款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08/05/09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107/06/20

3.變動原因:


一、本公司於107年6月20日股東常會通過授權董事會得於普通股不超過9.5億股額度內,

視市場狀況及公司資金需求,於適當時機依相關法令擇一或二者以上搭配,一次或

分次,採現金增資私募普通股/特別股或私募海外或國內轉換公司債(依期初轉換

價格折算後之股數)方式籌募資金。

二、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第7項規定,有價證券私募得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

,分次辦理。

三、上述私募有價證券案迄今尚未實施,因發行期限將屆,擬於剩餘期限內不繼續辦理

私募事宜。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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