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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光化學: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派公司人員出任蘇州安泰公司以及上海安立公司總經理職務,同時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21款

1.董事會決議日:108/05/0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孫哲仁處長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項目相同之蘇州安泰半導體科技有限公司(簡稱


蘇州安泰公司)以及上海安立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簡稱上海安立公司)之營業範圍。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代表本公司出任蘇州安泰公司以及上海安立公司總經理職務

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孫哲仁處長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蘇州安泰公司以及上海安立公司總經理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蘇州安泰公司:蘇州工業園區金雞湖大道1355號國際科技

園D304-2。

上海安立公司: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富特北路18號辦公樓3層321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蘇州安泰公司:積體電路及其模塊的設計、測試、應

用;微電子生產有關的材料和設備研發、生產、加工;銷售本公司所生產的產品並提供

售後服務。

上海安立公司:危險化學品的銷售,貨物及技術的進出口,轉口貿易,區內企業間的貿

易及區內貿易代理;區內商業性簡單加工;區內商務諮詢服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蘇州安泰公司為本公司經由第三地轉投資56.25%股權之

公司,上海安立公司為蘇州安泰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均採權益法認列其損益。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出任蘇州安泰及上海安立公司總經理生效日期為民國一O八年七月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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