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映:公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復來函指示文到20日內重行公告申報107年度財務報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30款
1.事實發生日:108/05/07
2.更正且重編之財務報告年季:107年度
3.發生緣由:依金管證審字第10803144791號函辦理。
4.主管機關限定更正之日期:108/05/27
5.與前次公告財務報告之主要差異:不適用。
6.因應措施:
有關107年度財務報告,本公司將續依金管會函示,盡速與
簽證會計師進行討論。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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