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鑫:澄清104年03月25日工商時報 A21版、2015年03月25日 04:10中時電子報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26款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中時電子報
2.報導日期:104/03/25
3.報導內容:
「兆鑫在上周董事會通過103年財報,全年度營收達5.64億元,較前年2.53億元
成長123.2%,103年淨利達5,786萬元,由於102年虧損3,332萬元,成長幅度高
達273.6%,EPS為1.94元。」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1)上述媒體報導關於本公司全年度營收達5.64億元,....,EPS為1.94元等內容,
係屬媒體善意推測,本公司並無公告財務報告或對外發布相關訊息。
(2)投資人仍應以本公司依規定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及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並依法
公布者為準,以免損及自身權益,特此聲明。
6.因應措施:有關本公司相關資訊可於公開觀測站(http://newmops.tse.com.tw/)
查詢,特此澄清。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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