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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4/12/02
2.公司名稱:長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C5版報導內容
6.報導內容:
車用連接器比重高達85%的長盛科技,因主力客戶飛雅特、克萊斯勒的新車種導入
量產,且再打入日系車廠供應鏈,第4季本業營運可望續揚,法人預估隨著車用連
接器穩定成長,明年營運可望有二位數的成長。
由於聚焦在車用產品,也讓長盛毛利率逐季走高,………….累計前三季每股純益
達1.9元,法人預估第4季成長動能仍在,全年每股純益可望挑戰2.5元至3元。
7.發生緣由:104/12/02經濟日報報導,特予澄清。
8.因應措施:本公司發佈重大訊息,澄清媒體報導。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該媒體對本公司之相關報導資訊,純屬媒體與法人自行推估臆測,本公司並未
對外提供及說明該等資料。
(2)另本公司各項財務資訊及其他資訊,皆依法於期限內公告,相關內容請參閱公
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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