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琦:公告本公司發行國內第四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108年第一季轉換普通之情形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9-04-03 11:40
一、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34條及本公司國內第四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規定辦理。 二、公告事項: 1.本公司105年發行之國內第四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於108年第1季(108年01月01日至108年03月31日)債券持有人提出申請轉換計506張,每股轉換價格為18.2元,合計轉換本公司普通股股數為2,780,2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7,802,000元。 2.轉換後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3.股務代理機構名稱: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電話:02-27023999)。 4.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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