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證券: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108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於民國108年1月1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新台800,00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12.5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8年3月28日金管證券字第1080307881號函核准發行在案。 二、增資發行新股發行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本公司所營事業如下: A.其他經本會核准業務 B.在集中交易市場受託買賣有價證券 C.在其營業處所受託買賣有價證券 D.在集中交易市場自行買賣有價證券 E.在其營業處所自行買賣有價證券 F.承銷有價證券 G.期貨商 (H401011) H.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 I.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複委託) J.經營股權性質群眾募資業務 K.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44號二樓。 (四)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八人,監察人二人,任期三 年,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選任,連選得連任。 (五)訂定章程日:本公司章程訂定於民國七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最後一 次修訂於民國一百零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六)原定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10,000,000,000 元整,分為1,000,000,000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整。本次增資前實收資本總額為新台幣6,284,124,440元整,分為628,412,44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七)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 1.現金增資640,000,000元,發行新股64,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以每股12.50元價格發行。 2.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第30條第2項及證期會91年11月11日台財證一字第0910005673號函令說明三之規定,全數由母公司台新金融控股公司認購。 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股份相同。 4.代收股款銀行: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5.股款繳納日期:原股東繳款期間為108年4月7日~4月8日。 6.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己發行股份總額6,924,124,440元,分為692,412,444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7.增資計劃:充實營運資金與發展各項業務。 8.股票簽證機構:國泰世華商業銀行信託部。 9.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印發,屆時將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10.發行新股之決議:請參照本公司108年1月16日董事會議事錄。 三、本公司訂於民國108年4月7日為普通股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108年4月3日起至108年4月7日止,停止股票過戶,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銀行股務代理部 (台北市建國北路1段96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048125)。 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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