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清惠:公告本公司3/18發生存款不足之退票,後於3/29辦理清償註記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1款

1.證交所公告處置之日期:NA

2.公司名稱(或負責人姓名):清惠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本公司負責人、母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若為母公司或子公司,其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證交所公告處置引用之營業細則條款及發生緣由:

依交易所臺證上一字第1081801118號函辦理,本公司發生存款不足之

金融機構退票情事,有臺灣證券交易所,營業細則第49條第1項第9款

及第49條之2第1項第3款規定情事,自108年3月19日起將其上市有價

證券併案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且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

6.處理結果(請輸入〝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或〝終止上市〞):

併案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且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

7.股票開始(併案)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終止上市之日期:108/03/19

8.退票、拒絕往來之日期:108/03/18

9.退票張數及金額:累計退票1張,累計票據金額NTD2,000仟元

全數退票已辦理清償註記。

10.退票之往來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

11.退票後之清償註記日期:108/03/29

12.退票之清償方式(請輸入〝已實際償付票款〞或〝以換票方式遞延票據債務〞):

以換票方式遞延票據債務

13.公告拒絕往來之票據交換所(拒絕往來時適用,否則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14.因應及保全措施:無

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6.(風險警示)發生存款不足退票而致上市有價證券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三個月內無法達成補正程序而致停止買賣,

有金融機構拒絕往來紀錄或前開停止買賣情事

六個月內無法達成補正程序並檢附相關書件證明者,

有價證券將有終止上市之虞,

提醒投資人審慎注意投資風險。: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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