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巴巴:公告本公司(原名稱:興達股份有限公司)簽訂高雄市楠梓區清豐段194-1號等1筆地號建築新建追加工程合約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20款
1.契約種類:自地委建
2.事實發生日:104/3/24~104/3/24
3.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巴森營造,該公司董事長為本公司董事法人代表。
4.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
、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工程地點:高雄市楠梓區清豐段194-1號等1筆地號。
(2)本合約原訂工程合約17,330萬元,工程追加款3,553萬元,
追加後總工程款為20,883萬元。
(3)契約起迄日期:開工之日起900個日曆天完工。
5.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
自地委建,故不適用。
6.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自地委建,故不適用。
7.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自地委建,故不適用。
8.取得之具體目的:
興建住宅或商用大樓出租或出售。
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
無。
1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1.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04年03月24日
1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04年03月24日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17.其他敘明事項:
高雄市楠梓區清豐段194-1號等1筆地號建築新建工程,係子公司江城建設
於101.05.24與巴森營造簽約興建,原工程委建合約總價為17,330萬元
,該建案經本公司董事會於102.12.20通過權利義務移轉在案,本次公
告為追加工程部分。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