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7/12/192.公司名稱:本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大同集團轉投資事業失利影響導致股東與大眾誤解說明。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1.特此嚴正澄清本公司非屬大同集團之轉投資公司。2.本公司財務業務整體營運獨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