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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戶未承保 保險公司保存個資不得超過5年

鉅亨網記者陳慧菱 台北 2018-11-20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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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鉅亨網資料照)

有民眾投書到金管會,擔心保險雖然未承保,但個資仍遭利用。有鑑於此,金管會今 (20) 日表示,擬修法規範所有保險業,對於未承保的案件,若沒有訴訟的情況下,保險公司資料只能保存 5 年,5 年後保戶有權要求保險公司刪除個資,就算保戶沒有要求,保險公司也要主動刪除。

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表示,依據現行法規,沒有針對未承保案件的資料保存有所規定,因此,每家保險公司都有不同處理方式,不過,因為有民眾投書到金管會,在與保險業務員往來之初留下個資,但最後沒有承保,質疑保險公司仍保存沒有承保的保戶個資,擔心自己個資會遭利用。因此金管會決議修正「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

此次修法,將明定保險業對於未承保的保戶資料,若沒有申訴、調解等狀況,保存期限不得超過 5 年,5 年後消費者有權要求保險公司刪除個資,就算保戶沒有要求,保險公司也要主動刪除,且要求所有保險公司一體適用。

張玉煇進一步說明,保險公司保留未承保保戶個資期間,要依照個資法第 19 條、第 20 條,符合特定目的才可以使用,不得隨意拿出來行銷銷售。

針對已經承保但已滿期的保戶,保險公司也能刪除個資嗎?張玉煇表示,針對滿期的保單,法規並沒有明確規定多久要刪除,但同樣要符合個資法,符合特定目的才可以利用。

此外,民眾向銀行申請信用卡或房貸被拒,銀行也有 5 年後要將資料刪除的規定嗎?銀行局表示,若申請信用卡或房貸,銀行會保留書面資料或電子資料建在資料庫,但多久刪除法規上沒有明確規定,由銀行依照自身營業政策去處理。

但銀行局也強調,銀行跟保險都一樣,未跟客戶建立交易關係,就算留下客戶資料,公司要使用都要符合個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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