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銘:公告本公司減資換發股票相關事宜(舊股票停止交易期間補正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壹、依據: 一、本公司於107年6月29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7年7月30日金管證發字第1070326136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復經經濟部107年9月3日經授商字第1070110882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 二、本公司減資換股作業計畫,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7年9月11日臺證上一字第1070017811號函核准在案。 貳、公告事項: 茲將本次減少資本換發股票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減少資本總額,每股金額暨其銷除股份條件: (一)應換發股票股份總數為112,743,05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金額為新台幣1,127,430,580元。 (二)減少資本新台幣497,006,420元,每股面額10元,共計49,700,642股。 (三)減資比率:44.083106207%。 (四)銷除股份:本公司減少之股份,按減資換發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依其持股比例銷除股份,每仟股換發新股約559.16893793股,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額發放現金至元為止,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二、減少資本後股份總額:63,042,41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630,424,160元。 三、本次換發之新股票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四、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一)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07年10月17日。 (二)舊股票停止交易期間:107年10月18日起至107年10月26日止。 (三)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07年10月21日(郵寄者以107年10月21日郵戳為憑,現場過戶者請提前至107年10月19日辦理) 。 (四)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7年10月22日起至107年10月26日止。 (五)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107年10月26日。 (六)新股票上市買賣日(舊股票終止上市日):107年10月29日。 (七)自新股票上市買賣之日起,原上市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五、換發新股票之程序及手續: (一)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保管劃撥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設保管劃撥帳戶。 (二)舊股票已辦妥過戶手續者,請股東於107年10月21日攜帶舊股票、原留印鑑及集保存摺影本送交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換發手續。 (三)舊股票買進未辦理過戶者,須俟新股發放日(107年10月29日)後,持舊股票及其轉讓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單、股票領回號碼清單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原留印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四)已送存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市買賣,股東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五)股票換發處所: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電話:(02)6636-5566 六、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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