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產業核打擊:疑4月起對黃金進出口量限制性審批
鉅亨網新聞中心
和訊黃金訊息,3月19日據路透社報導,中國人民銀行周四稱,根據國家宏觀經濟調控需求,央行將對黃金及黃金制品進出口的數量進行限制性審批,對黃金及黃金制品進出口施行準許證制度,並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
央行網站刊登的黃金及黃金制品進出口管理辦法指出,央行會同海關總署制定、調整並公布黃金及黃金制品進出口管理商品目錄。列入該目錄的黃金及黃金制品進口或出口通關時,應當向海關commit中國央行及其分支機構簽發的進出口準許證。
“而獲得黃金進出口資格的市場主體應當承擔平衡國內黃金市場實物供求的責任,進出口黃金應當在國務院批準的黃金現貨交易所內登記,並完成初次交易。”辦法稱。
該辦法稱,法人、其他組織在通過一般貿易、加工貿易轉內銷及境內購置黃金原料以加工貿易方式出口黃金制品以及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保稅監管場所與境內區外之間進出口黃金及黃金制品的都應該辦理準許證。
個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公益事業捐贈進口黃金及黃金制品的,也應該辦理準許證。個人攜帶黃金及黃金制品進出境的管理規定,由央行會同海關總署制定。國家黃金儲備進出口由中國央行辦理。
申請黃金及制品進出口的資格
其中申請黃金進出口(除因公益事業捐贈進口黃金)的,應當具備法人資格,且近兩年內無相關違法違規行為,並為黃金交易所的金融機構會員或做市商, 或者為黃金交易所的綜合類會員,年礦產金10噸以上、生產過程中的污染物排放達到國家環保標準,在境外黃金礦產投資規模達5,000萬美元以上的礦產企業等。
申請黃金制品進出口的應該具備法人或其他組織資格,近兩年內無相關違法違規行為,並為生產、加工或者使用相關黃金制品的企業,有必要的生產場所、設備和設施,生產過程中的污染物排放達到國家環保標準,有連續三年且年均不少於100萬元人民幣的納稅記錄等。
對此知名分析師周英皓表示,其一,懷疑該訊息來源的準確性和內容的真實性,人民銀行官網並未有相關內容的描述。
其二,這個政策如果是真的,就和現有的或以前的相關政策和精神相違背。記得近幾年有一些積極的政策,精神一是擴大進出口黃金商業銀行、北京或成為繼深圳、上海之后第三個黃金進口口岸。精神二是個人攜帶黃金出入境審批取消。
其三,現在兩會剛結束,相關黃金行業委員的講話,將“一帶一路”與整合黃金產業,謀求更大發展結合在一起。也是想借助好政策、好環境積極發展黃金產業。 如果“對黃金進出口數量進行限制性審批”這個訊息是真的,那黃金產業鏈從上游、中游到下游估計得從新認識和評估新環境下的生存問題。本人也撰寫了《“一帶一路”打造新黃金生態圈》
其四,我們要注意一點哦,實施的時間是4月1日,那天可是“萬惡”滴愚人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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