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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無人駕駛汽車又遇阻:加州監管法規延期

鉅亨網新聞中心

新浪科技訊 北京時間3月19日早間消息,2012年的一項加州法律要求該州官員在今年1月1日之前,修改無人駕駛汽車監管規定。而谷歌則是這項法律的重要支持者。不過,雖然截止日期已經過去兩個多月,但加州仍未出台草案,表明這項監管規定難以在今年年底之前生效。


此事也表明,雖然谷歌的無人駕駛汽車在道路上行駛時似乎游刃有余,但在應對監管問題時卻並未取得太大成功。此次新規出台時間的拖延也凸顯出無人駕駛汽車支持者們的一大共識:科技發展速度超過了法律更新速度。

特斯拉CEO伊隆·馬斯克(Elon Musk)周二也曾經表達過這一觀點,他表示,比人類駕駛員更安全的無人駕駛汽車其實是個“已經解決的問題”,幾年內就會推出。但馬斯克也道,監管者需要再花幾年時間才能認可這類汽車。“有人認為應該加倍謹慎。”他。

谷歌發言人拒對此置評。

加州新規推遲的最大障礙在於,他們需要決定監管者如何才能確認企業關於無人駕駛汽車安全性的聲明屬實。

谷歌和其他汽車廠商都希望親自進行安全測試,以證實具體效果。事實上,傳統汽車廠商也採取了類似的措施,證明他們的汽車在側面碰撞、剎車、轉向控制等方面符合聯邦政府要求。

然而,無人駕駛汽車尚未出台聯邦標準,所以一些看重安全性的人士希望由第三方來評估汽車廠商的測試。

律師事務所TroyGould律師喬納森·翰德爾(Jonathan Handel)表示,第三方應當評估谷歌無人駕駛汽車的軟件代碼,以便查找有可能威脅人員安全的錯誤。非盈利組織Consumers for Auto Reliability and Safety主席羅斯瑪麗·沙翰(Rosemary Shahan)周一在加州機動車管理局的一場研討會上重申了這一觀點。

谷歌無人駕駛汽車項目技術程序經理布萊恩·塞勒斯基(Bryan Salesky)今年1月27日表示,谷歌多數專家都在這一技術領域擁有超過10年的經驗。他表示,認為第三方能夠在短短幾個月的審查中為政府得出“確定性結論”是“天真的想法”。

“關於如何恰當地驗證無人駕駛汽車的安全性,仍是一個開放問題。”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教授、加州機動車管理局顧問史蒂文·沙拉多夫(Steven Shladover)。

加州機動車管理局去年9月出台了在公共道路上測試無人駕駛汽車的規定,允許包括谷歌、奔馳、奧迪在內的企業上路測試。但該機構卻遲遲未能設計出一種方法來評估無人駕駛汽車在公共道路上的安全性。

美國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2013年5月表示,無人駕駛汽車當下仍應停留在測試階段。他們計劃對這項技術進行測試,以便為未來的聯邦監管政策搜集數據。但該機構拒對加州的監管問題發表評論,只是表示已經知曉這一事件,並且正在與加州方面溝通。

一些汽車廠商也擔心,倘若美國聯邦政府不採取行動,他們可能就要在不同的州遵守不同的法規。“我們都在等待聯邦法規。”奧迪輔助駕駛技術高級工程師丹尼爾·利賓斯基(Daniel Lipinski)。他還表示,由於加州與內華達州的無人駕駛汽車測試法規不同,因此在這兩個州之間穿行時必須更換牌照。

加州機動車管理局副局長博納的·索裏亞諾(Bernard Soriano)上周表示,該機構仍在考慮應該讓廠商自行驗證無人駕駛汽車技術,還是要求第三方進行評估。“我們會盡快出台規定,但不希望操之過急。”他。(書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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