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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高教集團(02001-HK)教育草案不會對業務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8-14 08:22


新高教集團(02001-HK)公布,該公司注意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的實施細則(送審稿)已於2018年8月10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發佈以供公眾咨詢(送審稿)。該公司謹此通知股東及有意投資者,於本公告日期,實施細則(送審稿)仍為草擬版且尚未獲得批准及尚未生效。實施細則(送審稿)最終版本及其實施存在不確定性。據該公司所深知,根據目前實施細則(送審稿)的規定,於其生效後並不會對業務(包括目前營運及潛在擴展計劃)造成重大不利影響,亦不會對該公司的民辦學校營運構成財務影響,原因為(其中包括)該集團根據結構性合約透過該公司全資擁有的實體向該集團營運的學校提供服務,從而產生經濟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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