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達科技控股(01322-HK)被創興銀行要求還債 還不了就清盤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7-06 07:43
創達科技控股(01322-HK)公布,7月5日,董事會獲悉創興銀行已根據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第178(1)(a)條或第327(4)(a)條向CWATL及該公司各自發出日期為今年6月20日的兩份單獨法定要求償債書,根據創興法定要求償債書,CWATL及該公司各自被要求立即償還CWATL根據2017年1月向CWATL授出的銀行融資函件產生的總金額約為638.8萬美元的未償還債務,而該公司為債務的擔保人。CWATL及該公司均須於今年7月11日前清償債務。倘CWATL及該公司無法於上述到期日期前償還債務,創興銀行可對CWATL及該公司提出清盤呈請。相關銀行融資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貿易融資。
鑑於上述即將履行的付款義務,該公司目前正與資深專業顧問如RSM Corporate Advisory Pte Ltd(新加坡)、Morgan Lewis Stamford LLC(新加坡)、Rajah&Tann Singapore LLP(新加坡)、艾金‧崗波律師事務所(香港)及Walkers合作進行融資活動,以解決上述問題,其中包括就於創興法定要求償債書下的訴求聯絡創興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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