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1)本公司於民國107年6月27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盈餘分配金額為新台幣490,000,000元,每股配發金額依除息基準日民國107年7月25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計算之,每股配發新台幣3.2008361元,並按分配比例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不足一元之畸零款合計數,列入本公司其他收入。 (2)現金股利預計於民國107年8月23日(星期四)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匯費及處理費由股東自行負擔。 (3)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