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再保:中央再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現金股利發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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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經107年5月3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於本年度辦理盈餘轉增資新台幣281,137,500元,發行記名式普通股28,113,75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乙案,業獲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7年6月27日申報生效在案。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中央再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H501031再保險業 (三)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53號11、12樓 (四)董事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9人(含獨立董事3人),任期均為3年,連選均得連任。 (五)訂立及修正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56年10月26日;最近一次修訂日期為105年5月27日。 (六)原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登記資本總額為新台幣6,000,000,000元,分為6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原實收資本總額為新台幣5,622,750,000元,分為562,275,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七)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 1.盈餘轉增資新台幣281,137,500元,發行記名式普通股28,113,750股,由原股東按原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配發新股50股,本次配發不足1股之畸零股部份將改以分派現金,並由本公司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2.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八)增資發行新股後之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5,903,887,500元,分為590,388,75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九)增資計劃用途:厚植資本,擴大承保能量。 (十)本次盈餘轉增資預計將以新股權利證書劃撥至股東之集保帳戶,增資發行新股俟陳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併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新股權利證書上市日期及股票發放日期將另行公告。 (十一)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本公司股票已採全面無實體發行。 二、除上述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外,本次另分派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562,275,000元,按股東持有股份比例每股配發新台幣1元,計算至元為止,分配未滿1元之畸零數額列入本公司之其他收入;本次現金股利將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 三、茲經董事會決議,訂定107年7月31日為配股、配息暨增資基準日,另訂定107年8月22日為現金股利發放日。 四、本公司依法自107年7月27日起至7月31日止股票停止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107年7月26日(星期四)17時30分以前駕臨或掛號郵寄(以107年7月26日郵戳日期為憑)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二段166號2樓本公司股務辦理過戶手續。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五、股東之股票股利配發不足1股之畸零股,敬請股東自行於配股基準日起5日內(自107年7月31日起至8月4日止),向本公司股務部辦理合併湊成1股之登記,逾期未辦理者視同放棄併湊之權利。其併湊不足1股之部份,將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 六、本公司最近年度經「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盈餘分配表請逕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七、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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