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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107年6月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106年度盈餘配發現金股利每股新台幣(下同)4.00元整,現金配發總額為901,664,548元整。 二、依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107年7月23日為分派現金股利基準日,並於107年8月13日為現金股利發放日。 三、依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五條規定,自107年7月19日起至107年7月23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7年7月18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 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九十六號地下一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7年7月18日(最 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 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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