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松:本公司與金門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完成簽訂50度以上金門高粱酒臺灣地區(金門地區除外)總經銷商契約書。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7/06/26
2.公司名稱:黑松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參加金門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酒公司)甄選50度
以上金門高粱酒臺灣地區(金門地區除外)總經銷商案投標,於107年06月12日經
公開評選,由本公司取得第一順位。本公司於107年06月26日繳交履約保證金,並
與金酒公司完成簽訂總經銷商契約書。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合約經銷期間三年,自107年11月01日至110年10月31日止,
經銷合約之內容依據金酒公司招標文件之契約書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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