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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於107年5月24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提撥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9,301,132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42277873元,並經107年6月2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訂定107年7月17日為現金股利除息基準日,107年7月26日為現金股利發放日。 二、依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五條規定,自107年7月13日起至107年7月17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必請於107年7月12日下午5點以前,駕臨或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辦理過戶手續〈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準〉。 三、本公司現金股利以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之支票方式發放,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 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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