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53款1.事實發生日:107/06/052.公司名稱:寶得利國際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為配合公司業務發展需求,營業地址由台北市長安東路二段112號12樓,變更為新北市永和區竹林路60號2樓8.因應措施:新辦公處所新北市永和區竹林路60號2樓已搬遷完成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