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興鍛壓: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4/11/26
2.公司名稱:江興鍛壓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11/26C2版
6.報導內容:汽車零組件長線有看頭,預估江興鍛今、明每股純益(EPS)
分別為4.14元及5.01元。
7.發生緣由:澄清法人估江興鍛今、明每股純益(EPS)分別為4.14元及
5.01元,係屬法人及媒體臆測,本公司並未公告財務預測或對外發佈
營收、獲利等相關訊息。本公司之財務業務資訊,應以實際公告為準。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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