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樹醫藥:公司本公司簽訂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代收及存儲價款機構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07/05/18
2.公司名稱:大樹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九條第一項第二款辦理,委
託金融機構代收價款,存儲於發行人所開立之專戶內,應分別訂立代收價款合約書及委
託存儲合約書,且於訂約二日內,將訂約行庫名稱及訂約日期公告之。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訂約日期:民國107年05月18日
(2)委託代收價款機構:台北富邦商業銀行敦南分行
(3)委託存儲價款機構:台北富邦商業銀行新竹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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