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克國際:本公司會計師終止委任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5-17 19:40
第二條第7款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07/05/17
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眾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游佩靜
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莊雯秋
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
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不適用
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不適用
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前任會計師基於業務考量,
依據現行法律與專業範圍已無法提供服務,
主動終止接受本公司委任
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
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本公司委任
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07/05/17
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
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一)公司應因應業務經營模式之調整,
針對核決權限表、投資循環及融資循環等相
關作業作適當之修訂。
(二)投資單位應遵守投資循環規範程序
再進行閒置資金之評估及運用,
並依相關規定程序呈報董事會,
以確保公司股東權益。
(三)建議須先評估公司風險承擔能力,
及該風險發生時之可能 因應策略。
(四)投資除該投資標的之授權額度
應明確述明依據外,
應確實遵守董事會通過之授權額度範圍。
(五)建議公司應審慎評估資產配置之允當性。
(六)建議公司管理當局應審慎評估閒置資金之配置,
以及投資單位應確實遵守內控及取處相關規定辦理。
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
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
項之書面意見):
無
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
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
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不適用
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
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不適用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持續洽詢合適新任會計師事務所委任事宜後,再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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