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罩:係因本公司有價證券於集中交易市場達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故公布相關財務業務等重大訊息,以利投資人區別瞭解。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5-15 17:40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7/05/15
2.發生緣由:因本公司有價證券於集中交易市場達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故公布相關
財務業務等重大訊息,以利投資人區別瞭解。
3.財務業務資訊:光罩個體財務資訊(單位:百萬)
最近一月 與去年同期 最近一季 與去年同期 最近四季累計
107年04月 增減% 107年第1季 增減% 106年第1季至106年第4季
(自結數) (自結數) (查核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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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收入 108 28.57%(註1) 310 23.02%(註1) 1,025
稅前淨利 22 267%(註2) 70 369.23%(註2) -57
本期淨利 16 167%(註2) 83 419.23%(註2) -74
每股盈餘(元)0.08 166.67% 0.42 481.82% -0.33
註1:營收因產能擴大而有顯著提升
註2:本公司自106年5月起,致力於生產效率之提升
於今年第一季獲致良好成效
4.有無「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
程序」第4條所列重大訊息之情事(如「有」,請說明):無
5.有無「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
程序」第11條所列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之情事: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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