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美電子:公告本公司發生存款不足之退票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1款
1.公司名稱(或負責人姓名):華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本公司負責人、母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3.若為母公司或子公司,其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4.退票、拒絕往來或母公司發生重大股權變動之日期:107/05/02
5.退票發生之原因、張數及金額:支存戶已銷戶,退票1張,票據金額NTD9,139萬
6.退票之往來銀行:台灣銀行
7.退票後之清償註記日期:待協商
8.退票之清償方式(請輸入〝已實際償付票款〞或〝以換票方式遞延票據債務〞):待協商
9.公告拒絕往來之票據交換所(拒絕往來時適用,否則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10.母公司發生重大股權變動之比例:不適用
11.母公司發生重大股權變動之原因:不適用
12.因應及保全措施:待協商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累計共2張退票,金額共NTD12,979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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