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格爾科:應主管機關要求說明本公司獨立董事對外簽訂財務顧問合約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07/04/29
2.公司名稱:英格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本公司三名獨立董事於106年12月21日召開臨時董事會決議,授權黃信忠獨立
董事對外洽談應收普天帳款服務協議相關事宜。
二、黃信忠獨立董事於107年01月02日與W Management Limited(以下簡稱 W公司)
負責人簽訂財務顧問合約,約定本公司需支付實際自普天集團收回積欠本公司
應收帳款之21%予W公司作為報酬,三名獨立董事後於107年1月10日召開董事會
同意通過該合約。
三、W公司負責人於107年1月29日表示無法協助本公司與普天集團之爭議,本公司
已告知三名獨立董事,截至目前為止未獲任何獨立董事回應,本公司無從得知
W公司如何協助本公司向普天集團收回帳款。
6.因應措施:
獨立董事與W公司簽訂之合約影響本公司股東權益重大,法有明訂重大影響股東
權益事項應經股東會決議通過始生效力,W公司又表示無法提供協助,本公司將
尋求主管機關及司法機關等公正機關幫助,維護本公司股東權益,確保股東權益
不受侵害。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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