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哥遊艇: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35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4/27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714,596,723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7/04/28~107/06/26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3,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39.00~86.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3.17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無買回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不適用。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案由: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擬辦理第一次買回庫藏股並註銷案,提請討論。
說明:
1.本公司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及「上市上櫃公司買
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二條規定辦理,擬買回本公司股份以銷除股份,並依據證券交易法第
二十八條之二第四項規定,預定於買回日起六個月內辦理變更登記。
2.有關本次擬辦理買回股份之相關事項訂定如下:
(1)買回股份之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2)買回股份之種類:本公司之普通股。
(3)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依法令規範,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為不超過新台幣1,714,597千
元。本次買回股份之所需金額上限為新台幣258,000千元。
(4)預定買回之期間與數量:自107年4月28日起至107年6月26日止買回3,000,000股(即
3,000張)。
(5)買回之區間價格:每股新台幣36元至86元,且當公司股價低於所定區間價格下限時,將
繼續執行買回公司股份。
(6)買回之方式:自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7)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目前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3.17%。
(8)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0股。
(9)申報前三年內買回本公司股份之情形:無。
(10)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
3.本次擬買回之股份僅佔目前已發行且流通在外普通股之3.17%,業已考慮本公司之財務狀
況,不足以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並依「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之規定出具
董事會聲明書內容,內容請參閱附件一。
4.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請參閱附件二。
5.於相關法令許可範圍內,擬全權授權董事長及其指定之人辦理公告、申報及相關執行庫藏
股買回等事宜。
6.本案業提107年04月27日審計委員會審議通過,依法提請董事會核議。
決 議:考量買回之區間價格下限需參考董事會決議當天收盤價之七成,經主席徵詢全體出
席董事一致同意買回之區間價格修改為每股新台幣39元至86元,且當公司股價低於所定區間
價格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公司股份,本案其餘項目照案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東哥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聲明書
一、本公司經民國107年4月27日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
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本公司股份
3,0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3.17%,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佔本公
司106年度財務報告所載流動資產之7.30%,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
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6人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
此聲明。
東哥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闕慶承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東哥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此次預計買回公司股份所訂定之買回區間價格,其對該公司之財務結
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速動比率、流動比率及現金流量狀況等項目皆
未產生重大影響。(節錄自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買回公司股份價格合理性證券承銷商
評估意見書)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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