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豐電: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7/04/23
2.公司名稱:大豐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6.報導內容:中嘉出售案,傳大豐電(6184)大股東已完成實地查核(Due Diligence),
正與中嘉大股東MBK私募基金就價格、買賣條件等議題討論合約細節。
7.發生緣由:因應媒體報導澄清。
8.因應措施:該篇報導有關大豐有線電視將籌組一家投資公司,做為出手併購中嘉的
買方主體純屬媒體自行臆測,特此澄清。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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