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普羅: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8條第1項第1款之情事,自107年4月26日起停止股票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4-19 17:40
第三十四條第28款
1.事實發生日:107/04/19
2.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因主辦輔導推薦證券商凱基證券申請辭任,
櫃檯買賣中心依興櫃審查準則第38條第1項第1款規定公告,本公司股票自107年04月26日
起停止股票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3.預計或實際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107/04/26
4.其它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若停止股票買賣逾三個月,未依興櫃審查準則之規定消滅上述
停止交易原因者,櫃檯買賣中心得終止本公司股票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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