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境: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4-18 16:00
第二條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4/16
2.增資資金來源:資本公積轉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1,946,847股
4.每股面額:10元
5.發行總金額:19,468,47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其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
過戶日起五日內,辦理自行湊足整股之登記,倘有剩餘之畸零股則依公司法第240
條規定改發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所產生之股份差額,授權董事長洽特
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原有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配合營運需要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如嗣後本公司已發行且流通在外股份數量,因買回本公司股份、將庫藏股轉讓、
轉換及註銷、或因員工依據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辦法行使員工認股權、其他因
法令等因素致影響本公司流通在外股份總數,而需配合變更股東配股率者,擬提
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二、增資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核示修正,或為因應客觀環境之營運需要而須予
變更時,擬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三、本次增資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擬提請股東常會授權
董事會另訂增資配股基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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