銘旺科:更正「私募專區-董事會決議日起兩日內應申報相關資訊」之內容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4-17 17:40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7/04/17
2.公司名稱:銘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更正本公司私募專區-董事會決議日(107/3/29)起兩日內應申報相關資訊,依規定
載明應募人其前十大股東、持股比例及與本公司之關係。
6.因應措施:向交易所申請更正前述公告內容。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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